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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首次出台电梯强制标准
作者: 2008-04-06 10:59:38 浏览: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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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关单位每半个月必须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。昨天,上海市安监局发布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》等三部强制性地方标准,这是全国首次针对电梯安全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,上海市从事电梯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。

  上海市安监局介绍,这三部标准分别是针对使用安全的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》、针对施工安全的《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》和针对检测安全的《电梯安装、改造、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》。其中,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》规定了维护保养单位每半个月、每月、每季度、每半年、每年应当实施保养的基本内容。例如半月保养项目包括:警铃、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;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,按钮应齐全有效;电梯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等。

  在《电梯安装、改造、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》中,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必须进行自检, 并填写相应的施工自检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。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,施工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要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。

  新出台的标准指出,电梯的使用单位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。如使用单位或业主与物业部门签订了电梯维修保养的合同,则物业部门应承担电梯的安全主体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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